招标编号:CJ-2018-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8年第一批次集中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8年第一批次集中采购招标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4、本次招标内容:详见附表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经营许可范围应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符;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力资源;
6、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
7、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8、没有列入最新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不良行为暂停投标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名单;
9、投标人代表、签约代表必须为同一人;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更多资格要求和实收资本要求,详见标段划分表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019室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标段500.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5、报名时需提供下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标段号及联系方式);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投标资格要求中(通用资格条件和专用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
(7)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应证书;
(8)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9)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复印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竞争性磋商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截标及开标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2月12日上午8:30-9:30
开标时间:2018年2月12日上午9:30
六、截标及开标地点:
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2号会议室。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及招标费用:
(1)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金额为投标单位所投标段的最高限价的2%。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帐 号:47190001411032517010006
行 号:308191036122
(2)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与《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九、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联 系 人:任学良、崔子剑
联系电话:0471-5223676
电子邮箱:zszbyb@126.com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月2日
附件1:磋商标段划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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