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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炭素厂回转窑余热发电节能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5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炭素厂回转窑余热发电节能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公司兰州分公司炭素厂回转窑余热发电节能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炭素厂回转窑余热发电节能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公司兰州分公司炭素厂回转窑余热发电节能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铝业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中铝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炭素厂回转窑余热发电节能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河湾村。

2.3 项目概况:兰州分公司炭素现场有2条回转窑炭素生产线,配套2台28t/h余热锅炉,锅炉设计产汽压力为1.6MPA,350℃。本项目利用炭素回转窑余热锅炉生产的低压过热蒸汽驱动汽轮机发电,回收热能转变为电能。发电过程中有部分蒸汽要抽出以满足采暖用汽需要,工艺抽汽压力约0.5Mpa(a),流量约为8t/h。两台锅炉产汽预计在50t/h左右。

2.4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项目建设1台10MW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系统。包含但不限于热力系统、水工专业、电气专业、热控专业、土建专业、暖通空调专业、消防、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等部分。工期180日历天。

投标人根据上述招标内容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质量、进度措施以及相应的技术标准。

招标方组织施工现场的勘察工作,招标方进行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方便,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全部负责。

招标方向投标方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方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方对投标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单位,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

5.投标人需具有自行办理工程所在地施工许可证的能力;近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未发生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书,若发现上述问题,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或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年2月3日至2月9日,上午9时至12时与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10-82406957,15503598820,17795071331,电子邮箱:23790949@qq.com。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标书款须以汇款方式提交(电汇时务必注明:“XX项目标书款”),不接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如下证明文件,邮件标题须注明投标人名称、购买项目名称,正文中须注明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公司地址等信息,并在邮件中附如下附件: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以及对应可编辑电子版。

投标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银行联行号:

财务联系人:          财务联系电话:             是否一般纳税人:

注1:银行账户信息应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信息;

注2:以上信息由于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3:表格中的信息是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发票及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信息,请投标人详细填写

(4)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扫描件。

项目名称:        

购买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日期:  

                                     购买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会向贵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费自理。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方式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默认对方已收到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邮件标题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已收到XX项目招标文件,特此说明”,正文中须注明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公司地址等信息。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未进行投标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铝业公司招投标管理监督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股份兰州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河湾村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93239985

电子邮箱:13893239985@163.com

招标机构名称: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309室

联系人:赵党国、张剑

电  话:010-82406957  15503598820 17795071331

电子邮箱:23790949@qq.com

开户名称: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账  号:3210201001002577780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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