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
执法执勤用车采购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执法执勤用车采购
项目编号:WJNMBFCG-2018-001
2.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 | 数量 | 采购金额(万元) |
1 | 执法执勤用车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台 | 2320.00 |
3.交货期:在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单为准;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自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鼎盛华世纪广场1004
3.报名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
(3)经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屏)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四、资格审查
1、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2、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四、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时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3.地 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
联 系 人:梁助理 李助理 赵助理
电 话:18947963640 18504890892 15504786357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何丽丽
电 话:13754090510
二O一八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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