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清苑县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转运站工程已由清苑县发展改革局以清苑发改核字[2014]7号批准建设,以ZBH-2014-(核)7批准招标,并在保定市清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清苑县昌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自筹,项目出资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清苑县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转运站工程施工二标段。
2.2建设地点:清苑区所辖6乡镇(白团乡、李庄乡、石桥乡、冉庄镇、魏村镇、阳城镇)。
2.3建设规模:日转运量230吨。
2.4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自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7月29日,总工期12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须提供“进冀投标企业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网上查询结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且在有效期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2月5日9时00分至2018年2月9日17时00分内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回执单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4.2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报名。若因投标单位原因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经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各潜在投标人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成功后,且在报名期间内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信息动态”中“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7日09 时30分,地点为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苑县昌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苑区清苑镇北大冉村 地 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9室
邮 编:071000 邮 编:050091
联系人:宋惠宾 联系人:王国卿
电 话:13257638688 电 话:0311-83999108
传 真: 传 真:0311-8399828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bhszbgs@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友谊大街支行
账 号: 账 号:61401201900000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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