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XZB-HN-171059)
各投标人:
问题1:投标文件副本是否可以用正本复印?
答:可以。
问题2:投标函格式(8.6) 证件复印件中,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须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等资料是否指施工企业?
答: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只需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问题3:在投标函的资格审查资料中包含了施工、设计单位的资料,设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是否还需要提供施工单位资料? 设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是否只需要提供设计单位的资料?
答:不需要,设计部分只需提供设计单位的资料。
问题4:投标文件(设计部分)格式的封面下部注明以联合体投标的,本封面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即可,而投标须知3.7.3签字(或)盖章要求(2) 设计部分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同时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共同签署,并由注册建筑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专用章,请问以哪一条为准?
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或)盖章要求(2) 为准。
问题5:投标文件(设计部分)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盖章是设计单位还是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答:设计单位盖章。
问题6:投标函部分格式中(一)投标函2中的“招标控制价”是否为“投标报价”?
答:为“投标报价”。
问题7:工程量清单附件一暂定主材单价表、附件二暂定综合单价表中的价格,招标文件没有F4表,而投标人只要按暂估价进入就会体现在F4表中,那么 F4表是否需打出来?如需打印出来,是否在F4表中,材料暂估价为除税价,而暂定综合单价为含税价?
答:F4表需要打印出来,F4表中材料暂估价为除税价,暂定综合单价为含税价。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本次答疑文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开标时间不变,如投标人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一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认可该答疑文件的所有内容和条款。
招 标 人:株洲金城华亿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