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项目(75个村)
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HL-2018[0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海东市财政局以东财建字[2016]7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化隆回族自治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化隆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每村建设200平方米办公用房;二标段包括20个村;
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3.1.1.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3.1.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投标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3.1.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表;3.1.5近三年有至少一项海拔2000米以上类似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0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到16:30,在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0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使用ca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同时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及介绍信到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登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13日 09时00分,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交易大厅。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化隆回族自治县民政局
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东区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05室
邮 编: 810000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韦女士
电话/传真:0971- 6287956/15597697376
2018年 2月 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