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和平县阳明镇均通至仙女石旅游公路(一期)改建及红猪石至昌才窝公路改造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2015】207号、和发改【2017】1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和平县阳明镇均通至仙女石旅游公路(一期)7.038公里,按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面断面形式行车道4.5米+硬路肩0.75×2米,共6米,铺设20cm厚石渣垫层,18cm5%水泥级配碎石基层22cm厚C35水泥混凝土路面,抗折强度不得小于4.5Mpa,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汽车荷载公路Ⅱ级。红猪石至昌才窝公路2.31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4.5米,混凝土路面宽3.5米,厚度18厘米,铺设厚度8厘米的5%水泥砂砾调平层,并设计有合理的会车道,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2.3工程造价:本工程的预算总造价16001269元。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10天(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已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并发布从业单位的资质、业绩、人员等相关信息。④没有在全国范围受到有关部门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取消相应投标资格指的是“取消投标资格”、“暂停投标资格”、“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不得参与投标活动”等等同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及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必须提交¥2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须采用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采用银行保函的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8年2月6日9:00至2018年2月11日16:50。 户 名:和平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帐 号:44001747402053001992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国土局大楼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时须按《报名资料汇总表》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详见附件3)。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1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30~10:00将投标文件亲自递交至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国土局大楼10楼),并交招标代理签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河源市公共资源网(http://www.hyggzy.gov.cn/)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和平县阳明镇 联 系 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762-5633403 招标代理: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旺福路三号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762-3387376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见招标文件第38-41页) 附件2: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第42-52页) 附件3:《报名资料汇总表》(见招标文件第1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