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达茂旗塔尔洪河河道治理工程 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2018SL-06-01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达茂旗塔尔洪河河道治理工程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内水建[2018]17号,招标人(项目法人)为达茂旗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包头市达茂旗塔尔洪河河道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包头市达茂旗塔尔洪河河道。 3、建设规模:新建堤防6.60km(其中左岸3.72km,右岸2.88km),新建护岸0.623km,新建排水闸4座,过水路面1处,上堤道路8处。 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工期: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10月30日(共计225日历天)。 6、招标范围:施工(右岸上游新建堤防1.21km,左岸护岸0.632km,排水闸1座,管理房7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02月06日至2018年0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3、报名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4、报名时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六大员资格证书; (8)提交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9)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02月06日至2018年0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2、获取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2.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4.内蒙古招标投标网、5.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达茂旗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王跃文 电 话:1394892615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45号兴泰御都国际1303室 联 系 人:杨霞 折娇娇 电 话:0471-3244972 18147130131 1539116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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