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广东省]大埔县三河镇良江村黄洲坝人工造林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大埔县三河镇良江村黄洲坝人工造林项目 批复文号埔发改[2018] 19号批复单位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大埔县林业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大埔县三河镇良江村黄洲
项目名称 大埔县三河镇良江村黄洲坝人工造林项目
批复文号 埔发改[2018] 19号
批复单位 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大埔县林业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大埔县三河镇良江村黄洲坝人工造林项目

招标公告

编号:DB-2018-07

1、招标条件

本大埔县三河镇良江村黄洲坝人工造林项目工程建设,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埔发改[2018]1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埔县林业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对三河镇良江村黄洲坝自然村周边山场进行人工造林,造林面积1494亩;

2.2 招标范围:按设计文件范围内的造林施工项目内容;

2.3 工程地点:大埔县三河镇;

2.4建设工期:2018年4月底前完成种植;2018年9月底前完成当年抚育;

2.5预算造价:1574491.62元;

2.6承包方式:

实行八包:包清杂、整地、挖穴,包树苗,包肥料,包种植,包成活,包当年一次抚育,包安全生产,包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林业主管部门核准或授权梅州市林业主管部门核准的有效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无任何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变更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在中标后另行提供变更证明材料的,中标无效);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企业在职人员的,应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7年11、12 - 2018年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凭证(1月份社保缴纳证明必须为本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应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证、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依据粤人发【2003】178号文规定,省外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程序在广东省转评为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2信誉要求:

3.2.1 2017年8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林业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即视同报名,本项目只接受办理登记手续及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3企业造林工程资质证书副本;

4.1.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

4.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1.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开具时间在报名时间内)。

以上(4.1.2)~(4.1.4)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提交一套,均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为了提高效率,投标人先填写附件《大埔县三河镇良江村黄洲坝人工造林项目》与上述资料一并提交。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2018年2月6日至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大埔县城龙山三街127号(妇幼保健院对面)现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及资料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9:30时,提交到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地址:大埔县城虎山路246号九楼)举行开标评标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缴交税费

投标人中标后须到大埔县当地税务机关缴交工程相关税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为准。

招标人(盖章):大埔县林业局

办公地点:广东省大埔县城工农路80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3-553385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埔县城龙山三街127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753-5598809

日期: 2018年2月5日

附件

大埔县三河镇良江村黄洲坝人工造林项目

施工投标报名表

   企业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全称)

*

法定代表人

*

拟投项目负责人

*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公司办公电话

*

公司传真电话

*

提 交 资 料 清 单

序号

内容

复印件

原 件

备 注

1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投入标段

/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类别

造林

资质等级

*

3

企业造林工程资质证书副本

投标人声明

本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声明如下:保证工程不出借资质,不被挂靠,不转包。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否则,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4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开具时间在报名时间内)

备注:

注:填写报名表时,只需修改或填写标*处,其余未标的地方不得擅自修改。

* 2018年 月 日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2-06
gdz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