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民俗文化村商铺(作坊)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兴海县民俗文化村商铺(作坊)建设项目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南住建[2017]277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海县扶贫开发局,现委托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兴海县
2.1.2招标内容:作坊建筑及商铺建筑,总建筑面积为6608.06平方米。
2.2 标段划分
2.2.1本项目共两个施工标段。
A标段:6#9#、10#、13#、14#、15#、16#、17#、18#作坊,9#-11#、14-15#商铺;
B标段:1#、2#、3#-4#、5#、7#、8#、11#、12#作坊,1#-3#、4#-8#、12#-13#商铺。
2.3 计划工期:4月15日-11月15日(按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11日,每日上午9: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7层107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使用ca锁从网上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5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南藏族自治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 青海经济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海县扶贫开发局
地 址:兴海县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131391488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7层10701室
联系 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971-8868696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