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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山市民众镇浪网大道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番中路口-人民路)勘察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中山市民众镇浪网大道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番中路口-人民路)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中发改审批【2017】154号批复单位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中山市民众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中山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
项目名称 中山市民众镇浪网大道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番中路口-人民路)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中发改审批【2017】154号
批复单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中山市民众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中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1.1本中山市民众镇浪网大道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番中路口-人民路)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中发改审批【2017】154号; 2017-442000-48-01-81549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民众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民众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山市民众镇浪网大道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番中路口-人民路)勘察设计。

2.2 工程地点:中山市民众镇浪网大道。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原址改造,改造长度1800米,规划路幅宽21米,属于城市次干道(县乡道Y138),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含雨污管道)、照明工程、管道工程、道路绿化等。项目总投资3462.79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用为120万元(含勘察审图、施工图审查费、地下管线勘察测量费)。

2.4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地下管线勘测、地上构筑物及市政显性设施测量,以及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勘察审图、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设计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及后续阶段的其他需要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事项,地质勘察内容及深度满足设计需要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3.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周期:1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测量成果:含地下管线及地上市政显性设施布置情况)/钻探方案/勘察报告(包括勘察审图)

设计周期:45日历天。

  (1)签定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

  (2)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书);

  (3)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盖审图章的8套)、全套施工图的电子文本及A3效果图1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要求投标人具备: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报名,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采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以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标;2)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个,且牵头单位须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另外一名联合体成员只能负责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勘察工作)。

4.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报名,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采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以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标;2)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个,且牵头单位须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除外),另外一名联合体成员只能负责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勘察工作。

4.3、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如报名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资格审查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组织招标。

4.4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中山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注: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开标时由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进行查询。为方便查询,投标人需在报名后按照“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表”的格式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开标时现场单独提交。)

4.5 本工程允许未办理诚信档案登记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 个日历天内,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时限未办理完成诚信档案登记的,作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4.6 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zsweb/)服务指南栏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2061700分至20180211173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3050900分,递交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山市民众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民众镇 地 址: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邮 编: 邮 编:528400

联 系 人: 刘工 联 系 人 :黄国浩

电 话: 0760-85168395电 话:0760-88331748 13432139055

传 真: 传 真:0760-88331761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hongmaozs@163.com

网 址: 网 址:www.gd-hongmao.com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广发银行中山石岐支行

账 号: 账 号:138088516010002143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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