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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平远县2017年度第二批垦造水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平远县2017年度第二批垦造水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批复文号平发改审字[2018]34号文批复单位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平远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
项目名称 平远县2017年度第二批垦造水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批复文号 平发改审字[2018]34号文
批复单位 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平远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平远县2017年度第二批垦造水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远县2017年度第二批垦造水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18]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远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由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远县2017年度第二批垦造水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投标报名时对投标报名人的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进行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规划894.75亩,在大柘镇和长田镇2个镇6个村实施,具体为:大柘镇436.95亩,实施地点为老圩村、超竹村和丰光村;长田镇457.8亩,实施地点为长田村、高南村和长安村。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规划、设计(含勘察、设计与预算编制、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等)及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设备、标识设定等,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工程内容)。

2.3估算金额:总投资约3080万元;

2.4工期:180日历天;

2.5承包方式:

2.5.1规划设计费以中标下浮率按实结算

2.5.2建安工程费以中标下浮率按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申请人需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①、具备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水利水电工程行业设计丙级资质以上(含丙级);

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 家。同一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2)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①、拟派土地规划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土地规划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质检员1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⑥施工员1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⑦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上述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报名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同时,上述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报名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同时,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查询途径“人员基本信息”中能被查询到,且在报名时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打印资料,招标代理将在报名期间进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查询途径“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查询,如有人员查询不到或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网页打印资料)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3.5投标人施工方单位报名前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6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联合体其中一方)2014年1月以来完成过高标准基本农田(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工程或规划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

3.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开具时间需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的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规划设计、施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成员均需要提供)。

3.9因现场场地情况较为复杂,为让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做到心中有数,潜在投标人的拟任本工程的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规划设计负责人及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岗位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核查)先到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梅州市梅龙路20号(老检察-院内)芭缇大厦4楼)验证身份证及现场踏勘证明书盖章(现场勘查证明格式见附件二),再到项目实施地点了解现场情况,交给招标人在现场踏勘证明书盖章确认。

4.资格审查要求及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报名

5.1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按“附件一”的要求提供资料;其中《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需填写清楚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信息,并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报名资料由联合体各成员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规划设计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申请人请于201827 日至2 11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进行报名。

5.2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报名的申请人于20182 7 日至2 11 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1500元/份,参考资料(图纸资料等):1000元/份,合计25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8年 3 月 16 日9:40时 至10:30时,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拟派的法定代表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拾 万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平远县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点:广东省平远县环北路新田一号

联系人: 丘工 联系电话:0753-889909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0753-2288566

日期:2018年2 月 6 日

附件一: 报名资料一览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1式2份,不用装订)

原件

2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考附件三)

原件

3

联合体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体提供。

原件

4

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水利施工企业须提供相关资料)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原件备查

7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土地规划设计负责人土地规划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原件备查

9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1

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2

规划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的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2017年11、12月、2018年1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联合体其中一方)2014年1月以来完成过高标准基本农田(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工程或规划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

原件备查

1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开具时间需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的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规划设计、施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成员均需要提供)

原件备查

15

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原件备查

16

踏勘证明

原件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5、本表所要求资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6、报名资料经招标代理单位核对原件后并双方签名确认。


附件二:

平远县2017年度第二批垦造水田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投标单位)

本项目拟派土地规划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号:

本项目拟施工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本项目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身份证号:

日已对平远县2017年度第二批垦造水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现场进行了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报名使用,不能作他用。

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兹证明投标单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已经身份证识别器核查。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盖章)

日 期: 年 月日

平远县国土资源局(盖章)

日 期: 年 月日


附件三: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体。

2、联合体主体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主体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docx
发布人 钟工
发布日期 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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