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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帽子峰镇坪山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6  浏览次数:6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帽子峰镇坪山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批复文号雄发改资【2017】181号批复单位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南雄市帽子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韶关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其它
项目名称 帽子峰镇坪山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批复文号 雄发改资【2017】181号
批复单位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南雄市帽子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韶关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南雄市帽子峰镇人民政府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雄发改资【2017】181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名称:帽子峰镇坪山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5、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

①初步设计(含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的概算);

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范围应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总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③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目的明细表;

④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⑤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2)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工程施工。

6、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坪山村委会山塘垇至河口路段公路3公里;2、坪山村委会小运动场2304平方米;3、坪山村委会乾村运动场1555平方米;4、乾村停车场2235平方米;5、坪山村厕所7间;6、坪山村路灯120盏;7、坪山村委会墙面粉刷1000平方米;8、池塘周边挡土墙132米;9、其他零星工程等。

7、资金来源:上级财政及自筹。

8、实施地点:帽子峰镇坪山村。

9、工期要求:本工程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其中设计期限必须在20个日历天内完成)。

10、预计投资:本次总投资约30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为290万元,设计费用约10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核方式招标。投标人须按规定办理缴纳项目保证金等有关手续。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标段编号:01

标段名称:帽子峰镇坪山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二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联合后的资质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同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且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投标,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投标人须承诺在2016年1月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人。

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主要管理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还需提供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6、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①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②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③广东建设报。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和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企业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通知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CA及企业入库公告》,以及【办事指南】/【资料下载】项中下载《韶关建设工程投标企业网上注册及申请变更操作指南》)。

2.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3.投标保证金:

标段编号:01

帽子峰镇坪山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前24小时。

有关说明:

3.1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帐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项目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3.2未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3.3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T系统(eleronic funds transfer 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

6.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11日24时00分

2

网上报名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018年2月5日00时00分至2018年2月11日24时00分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3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18年2月24日16时00分截止投标人将有关疑问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招标质疑。

4

招标答疑书发布时间、网址

2018年2月27日16时00分前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建设工程栏目的招标质疑上发布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18年3月6日07时30分

纸质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3月6日09时00分至3月6日09时30分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6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3月6日09时30分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各投标人的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签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7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南雄市帽子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日军

联系电话:15914891368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工、李杨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奔穗楼

电话:0751-8935566

9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联系人、联系方法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联系人:朱工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电话:0751-3860729

10

备注: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招标报名等,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资料文件、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南雄市帽子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日

发布人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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