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A8、A10数据中心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A8、A10数据中心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A8、A10数据中心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发改工字[2012]227

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A8、A10数据中心土建工程

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A8、A10数据中心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发改工字[2012]227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开发建设运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A8、A10数据中心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本项目投资额:计划投资约17929.28万元,其中施工投资额约17495.24万元、监理投资额约434.04万元;

5.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A8、A10数据中心土建工程,建筑层数均为地上四层,A8数据中心总建筑面积为18600平方米,建筑高度23.88米;A10数据中心总建筑面积为18580.99平方米,建筑高度23.65米,合计37180.99平方米;

施工招标主要包括A8、A10数据中心土建工程施工设计文件的所有工作,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通风、采暖、智能风管、弱电、机房空调管道系统、室外工程等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招标主要包括A8、A10数据中心土建工程基础、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通风、采暖、智能风管、弱电、机房空调管道系统、室外、消防、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按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7.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275日历天);

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和相应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监理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的监理单位;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 年 2 月 6 日至 2018 年 2 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3.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三套,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施工单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

(3)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7)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2)。

监理单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

(3)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6)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7)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2)。

注:1)报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 年 2 月 24 日至 2018 年 3 月 1 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3.招标文件出售:施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每套,监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每套,售后不退,图纸复印费另行通知。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现场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nmggcztb.cn/)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注:投标人在平台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只有通过申请复核的投标人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一旦超时相关操作将无法进行。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及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开发建设运营部

地    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服务业集聚区云展路东段

联 系 人:云静

联系电话:0471-3168523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联 系 人:曹志伟

电    话:0471-3244513

电子邮箱:xhzb003@163.com

 

2018年 2 月 6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投标报名,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立项.rar
  
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无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无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nm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