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漠滨民族乡庆典活动建设项目(第一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会同县漠滨民族乡庆典活动建设项目(第一批)已由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会发改投资[2017]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会同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会同县漠滨民族乡庆典活动建设项目(第一批)
2.2 建设地点:会同县漠滨乡。
2.3 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干道路铺设沥青、增设人行道和原主干道拓宽、支路铺设沥青及广场、游船码头、望江楼、停车场建设;配套排水、滨水连廊、景观照明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本次招标约960万元。
2.4 工期要求:12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绿化、亮化、园路铺装、道路、民族望乡亭、民族乡亭子、码头及滨水长廊,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 招标编号:HLHN2018-HT-0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其它关健岗位人员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5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7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管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在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原件)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在报名前预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壹拾捌万元整。
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怀化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18072059998888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会同县漠滨民族乡庆典活动建设项目(第一批)”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02 月 06 日至2018年 02 月 11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会同县住建局4楼报名,一旦报名,相关人员不得任意更改。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资料;:①公告报名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书;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二维码清晰可查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⑧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及其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8月至2018年0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在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原件);⑨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入湘登记证明;⑩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及保证金收据。以上证件均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3397534906@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会同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会同县林城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45-8822594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世纪花园主楼A座2704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674539175 0745-2712866
邮 箱:339753490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