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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江小堆场地平整及核岛常规岛负挖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7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海南昌江小堆场地平整及核岛常规岛负挖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海南昌江小堆场地平整及核岛常规岛负挖工程项目进行

海南昌江小堆场地平整及核岛常规岛负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海南昌江小堆场地平整及核岛常规岛负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 HN017JZR372C11506BD (招标人)

ZBDL-201807(招标代理机构)

2.2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小堆场地平整及核岛常规岛负挖工程

2.3项目概况:海南昌江小堆示范工程规划建设一台自主研发设计的ACP100模块式小型压水堆机组。ACP100满足国家核安全局已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核安全法规和核安全导则的要求,同时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所颁布的最新安全标准的要求。随着海南昌江小堆工程进展,需要委托一家有资质和能力的施工单位对该厂址进行场地平整及核岛常规岛负挖进行实施

2.4招标范围: 依据海南昌江小堆场地平整、核岛常规岛负挖图纸确定的清表、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爆破、挖运、回填 、基坑边坡支护(护坡)、1#弃土场边坡工程、截排水沟、基坑南侧吊车站位地基处理相关施工工作,以及本工程相关的全部检验检测实验工程 。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昌江核电现场

2.6计划工期/服务期: 20183312019425日。具体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合格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海南昌江小堆场地平整及核岛常规岛负挖工程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8020617:00 2018021212: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18 3 16 9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同时满足以下2条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具有一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8)业绩情况: 五年内类似项目业绩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编: 100840

人: 申海莲

话: 010- 8802 3404

电子邮件: shenhl@cnpe.cc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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