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工程灯光电缆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工程灯光电缆采购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灯光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交货时间: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助航灯光电缆,所有货物于2018年3月30日之前运到最终用户指定地点。最终用户有权根据现场工程进度调整到货时间,卖方应服从最终用户的安排。
交货地点:最终用户指定地点。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至免费现场详阅):灯光电缆 105.7千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相应的供货能力,并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 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所投灯光电缆的制造商。
? 本次投标的灯光电缆必须在中国大陆、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4C类运输机场有成功运行的使用业绩,并提供合同相关页复印件及用户证明。
? 本次所投灯光电缆的制造商应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本次所投灯光电缆的制造商应具有完备的试验室及测试能力或具有完善的测试体系。
? 本次所投灯光电缆应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SPIAIE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8年2月12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2:00至4: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建议采用企业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8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上海小木桥路683号A09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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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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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上海市启航路300号 |
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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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201207 |
邮编:2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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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伟东 |
联系人:毕蕾/胡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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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68349189 |
电话:021-63293693×28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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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021-63293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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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bilei1118@126.com |
2018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