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大酒店租赁经营项目招标
招标人:广西贺州金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受广西贺州金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大酒店租赁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大酒店租赁经营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HZJB2018服字1号
三、采购项目的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贺州大酒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与太白西路东南角。大酒店部分占地面积约20亩,建筑面积60109.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26层,建筑面积(计容)50688.29平方米;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9420.84平方米。除用于切割对外销售以及金投集团贺州市分公司自用面积外,具体包括负一层部分(面积4898.92平方)、主楼对应位置首层部分(面积1135.38 平方)主楼对应位置二楼(面积1712.84平方)、六层至第十一层(面积9372.07平方)、二十五层至二十六层(面积2470.31平方)。除上以外,专属用于出租给酒店经营的物业建筑面积42070.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548.6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521.92平方米(详见附件一,准确面积数据以查勘为准)。
用作住宿业酒店及酒店相关配套商业经营,租赁后用途只能用于开设酒店,引入酒店品牌需为四星级酒店及以上品牌,运用品牌和酒店大堂的设计方案需取得甲方认可同意,承租方须负责酒店内部装修的全部投资。
四、标底价:二十年租金合计最低为人民币7500万元。 租赁期限:20年。
五、承租方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
2、参加本次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承租方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查询日期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
4、承租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它要求:承租方须提供银行存款证明,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并注明银行办理电话及联系人以供核查。
六、招标文件的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所有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09时00分止,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2018年2月28日09时0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 系 人:郑 工
联系电话:18096405707
邮 箱:18096405707@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