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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0MW机组通流改造工程-临时生活区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0MW机组通流改造工程-临时生活区项目
己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项目结算工程款,招标人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0MW机组通流改造工程临时生活区分包
2.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2.3.分包工程范围:内蒙古大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号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临建宿舍及附属建筑。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宿舍800㎡,2#宿舍800㎡,占地面积2400㎡
建筑层数:一层 建筑高度:4.1m(室外设计地面到屋面最高点)
建筑结构形式:红砖基础,砖泥结构,轻型钢结构屋面。
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2.4.开工日期:2018年 4 月 1 日 竣工日期:2018 年 5 月 30 日 工期:6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业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保证金接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沈阳奥体中心支行
开户账号:3038 6825 0626
保证金汇款账户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保证金无法及时入帐或退回的,取消投标人资格,其他后果自负。
5. 投标无效事宜
5.1、在详细评标之前,招(议)标领导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废标处理:
(a)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和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
(b)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c)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比有重大偏差;
(d)投标人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e)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
(f)投标人窜标;
(g)高于拦标价或者超出分项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5.2 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后审,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投标发生的费用自负。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 13日,在(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登录网址http://ec.ceec.net.cn/default.aspx下载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2月 26 日 10时 0 分,在(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登录网址http://ec.ceec.net.cn/default.aspx上传投标文件
7.2 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能源建设建集团东北电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2605室
邮 编: 110117
招标主持人: 安鑫
电 话: 13898223011
传 真: 024-31697299
电子邮件: nepc@vip.163.com
商务联系人:刘嘉琪 技术联系人: 孔庆军
电 话: 18842656950 电 话:13841069220
2018 年 2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