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卷烟厂2018—2020年度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乌兰浩特卷烟厂2018—2020年度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卷烟厂2018—2020年度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外聘法律顾问
2.3 服务范围:
(1).参与招标人日常法律事务工作:草拟、修改、审查经济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等;参与重大、复杂合同的谈判;参与审查和制定招标人重要规章制度;应邀参与招标人重大事项、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根据需要就以上工作内容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2).对招标人科技项目研发、合作与交流及市场拓展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3).根据招标人授权,代理诉讼、仲裁和非诉讼业务、出具律师函;
(4).协助招标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法律培训,参与制作法制宣传期刊;
(5).提供招标人所需的其他法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年度检审合格、住所设在乌兰浩特市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
3.2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应取得总所项目投标授权;
3.3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已成立三年(含)以上;
3.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三年内没有受到行业协会处罚、惩戒,也没有其他不良记录;
3.6拟选派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1)人员基本要求: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执业5 年以上;
(2)负责人要求: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执业8年以上,并且近5年内具有担任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大中型非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3.7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出示原件)。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还应提供总所的前述资质证件复印件及总所项目投标授权书原件;
3.8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投标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9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质证件不符合要求或提供不全的,取消投标资格;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2月07日至02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及专职人员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材料(以合同原件为准),以上资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为2018年3月05日上午9:00时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综合办公楼三楼评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采购招标网、红云红河集团网站布,别无他处,谨防受骗。
7、联系方式及其它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
地 址:乌兰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城中城一期北门
邮 编:137400
电 话:0482-8317313
传 真:0482-8317313
联 系 人:韩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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