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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及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及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及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及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及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B-170143-00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于一期工程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沿秦岭大街、新城大道敷设,至终点东洋站。线路串联国际服务外包开发区、正定新区、正定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重要城市发展区域,以及会展中心、新的市级行政中心,园博园等大型客流集散点。线路全长约13.246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8座,平均站间距1.682km,换乘站2座,分别为行政中心站(与M4换乘)、天元湖站(与M2换乘)。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1号线二期工程8座车站的16台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设备、水处理设备(控制箱、电缆等相配套的附属设备及附件)、定压补水装置(控制箱、电缆等相配套的附属设备及附件)及相关附件。(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2.7 质保期

质保期为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设备的最终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如水处理设备和定压补水装置非投标人本厂制造,允许分包给水处理设备和定压补水装置制造商,但投标人须取得水处理设备和定压补水装置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1.2投标人所投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设备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项目供货业绩。

(2)投标人或其分包商201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水处理设备项目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接受境外业绩。

3.4 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0206日至2018 02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0 分至11 30 分,下午14 0 分至17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03209 0 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吴杉、张亚茜

联系电话:0311-66520676、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阎子立、李杨、赵露伟

联系电话:0311-83086977、13703213985

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3086978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2018 0206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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