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洪江市人民医院安江分院住院楼扩建项目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2017]110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洪江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洪江市人民医院安江分院住院楼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
2.3 建设地点:洪江市人民医院安江镇锦宏路与金穗路交汇处。
2.4 建设规模:洪江市人民医院安江分院住院楼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1886.0平方米,整体高度约为53米,项目总投资约12775万元。
2.5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 360 日历天。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4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
-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总图、建筑、结构、道路、给排水、绿化、电气、消防、装修(不含精装修)、暖通、垃圾处理系统等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
- 采购部分:本项目建设工程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具体以发包人要求清单为准)。
- 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住院楼的扩建的施工,包括住院楼建设、地下停车场、道路工程、绿化、装修(不含精装修)、消防、医院信息系统等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最终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投标人近5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至少具有一个建筑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0万以上、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即可)。
3.4拟承担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部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3.4.1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2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最低配备为6人,即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
4.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人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湖南省外企业须由法定代表人到场获取招标文件)于2018年02月07日至02月12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执以下资料原件到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西头市人民医院门诊部4楼406室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报名时递交,售后不退。
(1)单独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根据住建部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要求,如办理了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代替原件);
(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其他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安全员还应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和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7)投标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任一成员单位提供即可)。
(8)湖南省外企业的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的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提供盖本单位公章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9)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10)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唯一法定名称的红色原始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冠以法定名称以外的其他印章一律不予受理。
4.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在规定时间前将疑问发送至54264405@QQ.COM邮箱,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发布。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形式发布;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发布。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3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见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745-773692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洪江市人民医院
地 址: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9745132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469号华雅国际财富大厦906室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731-82255989 1887411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