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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横陂锡坑S120线至周江蓝坑X031线公路工程(双龙山景区旅游公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横陂锡坑S120线至周江蓝坑X031线公路工程(双龙山景区旅游公路) 批复文号华发改【2017】427号文批复单位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五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勘
项目名称 横陂锡坑S120线至周江蓝坑X031线公路工程(双龙山景区旅游公路)
批复文号 华发改【2017】427号文
批复单位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五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横陂锡坑S120线至周江蓝坑X031线公路工程(双龙山景区旅游公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横陂锡坑S120线至周江蓝坑X031线公路工程(双龙山景区旅游公路)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华发改【2017】4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五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县政府统筹解决,招标人为五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五华县横陂镇、周江镇。

2.2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项目全长14.750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采用两种路基宽度,其中K0+000~K3+000路基宽度12.0m,行车道宽2×3.5米,硬路肩2×1.0米,土路肩2×1.5米,桥涵宽与路基同宽;K3+000~K14+749.848路基宽度9.0m,行车道2×3.5米,硬路肩2×0.5米,土路肩2×0.5米,桥涵宽与路基同宽。

2.3 招标范围:横陂锡坑S120线至周江蓝坑X031线公路工程(双龙山景区旅游公路)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周期为 60 日历天。全线范围内的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初测、定测、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预算文件编制、清单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所需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

2.4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采用固定总价,金额为199.2万元(已下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由负责勘察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方,且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员工。

(2)联合体形式投标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报名;独立投标报名的,不得同时参加联合体投标报名。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2013年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不小于10公里的二级或以上级别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工程勘察分项负责人1人、路线分项负责人1人、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1人、桥涵分项负责人1人,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

3.4 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广东省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若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2)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经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开具日期需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若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此告知函)。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1潜在投标人如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事宜,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二代身份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二代身份证、近3个月内(2017年10月-12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7)投标人2013年至今完成过1条里程在10公里(含10公里)以上的二级或以上级别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勘察设计业绩(以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方提供勘察业绩)。(应附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②.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意见的复印件。)

(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二份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亲自递交。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以联合体报名的只需要提供牵头方相关证件资料)核对一致后,接受其报名,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2、报名时间:2018年2月14日上午09时至12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7日上午09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30时(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84号市政大厦7楼703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其他资料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3月8日8:30时至2018年3月8日9: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8日9:30时,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及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及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可在公告媒体(网站)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审查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办公地点: 梅州水寨镇东方街156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53-443480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84号市政大厦7楼703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18125530450

日期:2018年2月7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方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3年至今完成过1条里程在10公里(含10公里)以上的二级或以上级别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勘察设计业绩。(应附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②.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意见的复印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联合体牵头方2013年至今完成1条里程在10公里(含10公里)以上的二级或以上级别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设计业绩。

联合体成员方2013年至今完成(含专业分包完成)1条里程在10公里(含10公里)以上的二级或以上级别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勘察业绩。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具备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2013年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不小于10公里的二级或以上级别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工程勘察分项负责人

1

须具备路桥或地质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路线分项负责人

1

须具备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1

须具备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桥涵分项负责人

1

须具备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

具有交通部乙级造价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注: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内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以上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2、路桥类专业是指公路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道路或路桥专业等。

3、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盖章、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方) 承担 工作;(成员方) 承担 工作。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其自行协定。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3 份。

成员一(牵头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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