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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珠海电厂2号机组给煤机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及监控功能完善与优化(第二次招标)》招标的补充说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关于《珠海电厂2号机组给煤机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及监控功能完善与优化(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的补充说明 批复文号0724-1800C29N0290批复单位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招标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关于《珠海电厂2号机组给煤机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及监控功能完善与优化(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的补充说明
批复文号 0724-1800C29N0290
批复单位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
招标人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关于《珠海电厂2号机组给煤机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及监控功能完善与优化(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的补充说明

各投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网站“www.e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及粤电商务网“www.gdydb2b.com”发布《珠海电厂2号机组给煤机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及监控功能完善与优化(第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724-1800C29N0290)招标公告,现对公告内容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澄清/修正事项:

(一)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澄清/修正如下:

原公告要求: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力设施许可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要求近3年(2015-2017年)须有同类或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与发包方直接签订的业绩(即非转包、分包业绩),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投标人与发包方(即使用方)直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顾客满意度证明(或用户证明,若项目已执行完毕),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近三年,投标申请人应:

a)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b)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c)不曾在任何项目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d)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e)不属于为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

澄清/修正为: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力设施许可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要求近3年(2015-2017年)须有同类或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与发包方直接签订的业绩(即非转包、分包业绩),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投标人与发包方(即使用方)直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顾客满意度证明(或用户证明,若项目已执行完毕),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二)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2月12日16:00(北京时间)前

(三)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投标报名及购买标书事宜。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详见原招标公告。

(四)原招标公告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有关内容的,以澄清/修正公告内容为准。

(五)已提交报名申请资料的投标人仍然有效,并可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报名资料。

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话:(8620) 37860644、37860649、37860646、37860623

传真:(8620) 8767 3286

联系人:张先生(13760863284;35326131@qq.com)、高先生(13249166634;13249166634@163.com)、陈小姐(15986353277;chenjian_165@126.com)、陈小姐(13640857909;gmgit2016@126.com)、杨小姐(13724008105;gmgit@qq.com;微信号:17876091482)

发布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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