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中心小学入口至高尚组道路扩宽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中心小学入口至高尚组道路扩宽项目已由回发改[2018]01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回龙圩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回龙圩管理区中心小学入口至高尚组,主要新建道路6KM,机动车路面宽6.5米,自行车路面宽3.0米,总长5850米。项目包括路面硬化、土方、石方、涵管、桥梁、绿化、亮化、给排水等,总投资约4800万元。
2.2设计周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主要新建道路(含给排水、绿化景观、照明、交通设施、预埋管网工程等)、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积极配合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查,提供业主征地拆迁图、施工招标所需的分标段施工图纸、分标段施工图预算,提供上述各项文档的电子版以及后续服务等。
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5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60个月内有效,以合同协议书上发包人签字时间为准)作为独立承包人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100万以上的道路类似设计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项目设计负责人取得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不少于5年,近5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60个月内有效,以合同协议书上发包人签字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一个单项合同100万以上类似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类似业绩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必须提供发包人证明原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设计负责人;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道路、给排水、风景园林专业、景观设计专业各专业至少一个】和相应工作经验。
3.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及拟投入的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或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在职人员,须提供2017年7月至12月连续6个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5.1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及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④以上人员近半年社保证明(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⑤类似设计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零陵区风荷路89号)报名。
5.2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2018年 2 月 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5.3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详见招标文件。
6.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5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7.3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是否中标,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均不给予补偿。
10、其它
为防止挂靠行为,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设计负责人及设计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均在项目驻地完成,未经招标人允许,绝不更换;保证不出借资质,如存在挂靠行为,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2、行政监督:本次接受相关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回龙圩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138747429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零陵区风荷路89号
联 系人:何先生 郭小姐 电 话:13974636028 1521164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