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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瑞景花园用电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根据梅区发科字【2015】164号文决定,同意该项目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建设资金来自PPP招标为主,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力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梅州市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瑞景花园用电工程变压器容量1000KVA及其配套的高、低压配电设备和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电力工程等(按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2.3最高投标限价:2679359.50元; 2.4工程地点:梅江区西郊街道办事处寨中村; 2.5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以有资质的审核单位的审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在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修改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证书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3.2项目经理的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4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证明资料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6〕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或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通报处罚期(公示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6资信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纸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2月27日18:00 时止。 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指引详见网站有关建设工程的通知公告和服务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可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该招标工程项目下载。 成功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2月9日至2月27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可到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梅州市江南定民路宏图大厦5楼)购买参考资料及招标文件,参考资料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并购买参考资料及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3月1日8:30时到2018年3月1日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办公地点:梅江区道前街30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3823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定民路宏图大厦5楼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85830 日期: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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