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新康监狱建设项目,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投字[2017]1125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招标申请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新康监狱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机构。
(二)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帅家营村南,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监管区南侧,呼伦路延长线东侧。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
四、公告发布媒介
(一)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www.nmgztb.com.cn
(二)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 网址:www.nmggcztb.cn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三)造价工程师:本企业注册的全国造价工程师。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02月08日至2018年02月12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下同),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内蒙古蒙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7层1705。
(四)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下同);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近3年(2015-2017年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7、近3年(2015-2017年度)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8、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9、附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02月09日至02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在业务办理栏下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投标单位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三)售 价:1000元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大厅。
十、联系方式
(一)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
联 系 人:裴登跃
电 话:0471-2396960
(二)代理机构:内蒙古蒙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倩雨
电 话:0471-5970835
附件: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
代理机构:内蒙古蒙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二月八日
附件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
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企业应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实施、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一、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四、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五、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资料。
六、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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