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扶持贫困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民和县义务教育教学点室外工程)、2015年农村
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2016年农村义务
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国家开发银行扶持贫困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和县义务教育教学点室外工程)、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发改【2017】137号文、青海省财政厅以青财教字【2015】550号文、青财教字【2016】149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专项资金,现委托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官亭镇别落等87所教学点,包括:校园硬化78253平方米,围墙8025平方米,国旗台12座,浆砌石6216方,大门新建28座、维修2座,厕所1290平方米等室外工程;峡门镇巴子沟、新民乡毛拉山等2所教学点新建教学用房、生活用房等建设工程。
2.1施工计划工期:2018年3月15日-2018年9月10日(按合同约定执行)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施工标段。
一标段:官亭镇、满坪镇、杏儿乡、中川乡教学点等23所学校校园硬化、围墙、浆砌石、国旗台、大门、厕所等室外工程;
二标段:大庄乡、古鄯镇、马营镇、前河乡、转导乡、教学点等36所学校校园硬化、围墙、浆砌石、国旗台、大门、厕所等室外工程;峡门镇巴子沟、新民乡毛拉山教学点新建教学用房、生活用房等建设工程;
三标段:巴州镇、李二堡镇、松树乡、西沟乡、新民乡、总堡乡教学点等28所学校校园硬化、围墙、浆砌石、国旗台、大门、厕所等室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独立完成过二项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予以否决。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3日,每日上午 9: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7层10701室,持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县教育局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垣新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9097296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7层10701室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话(传真):0971-8868696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