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大道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已经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独发改发[2017]1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石化大道(K0+000-K1+900)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标段一
石化大道(K1+900-K3+840)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标段二
石化大道(K3+840-K5+560)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标段三
2、建设地址:石化大道(S115省道-韶山路)道路分车带及两侧
3、项目规模:标段一至标段三均为景观灯建设、绿化土方平整、土壤改良、绿化灌溉系统安装、绿化改造及绿化种植等。
4、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5、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
6、工期要求:2018年04月10日开工,2019年06月30日竣工,总工期:447天(日历日)。
7、本工程监理分三个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报名人资格:
1)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2)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3)本项目可兼报不可兼中。
2、报名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或 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岗位证书及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015年-2017年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壹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单位法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疆外单位除以上资料还应提供合格有效的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备案的进疆登记册、如未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供网上截图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
(注:如未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3、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监理评标办法。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4日,每日10:00时至13:30
时,15:30时至19:00时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6号303室)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成功的各投标单位于报名截止次日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6号303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监理标段一至标段三每份均为500元。
六、投标保证金:报名单位于报名成功后递交投标保证金,标段一至标段三均为 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报名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注:由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保证金汇款凭证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6号303室)换取保证金收据)
账户单位: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账 号:300 4800 9092 0000 9372
开户行名称:工行昌吉分行建国路支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6号303室
报名联系人:纪 娜 邓娇云 联系电话:0992—3691723 13364956009 15299682892
2018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