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项目名称)第LM01施工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浙发改设计〔2013〕12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复〔2013〕166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 (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招标投标网(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com)。[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起自温州瑞安市阁巷东,接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工程终点和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的阁巷枢纽,经平阳县,跨越鳌江至苍南县,终于浙闽交界的苍南岱岭的岱岭隧道,与福建沙埕湾跨海通道工程相接,路线全长约56.855km。全线设特大桥24283m/5座(其中包括高架桥3座),大桥4500m/10座,中小桥499m/9座;特长隧道14278m/3座,长隧道3621m/1.5座(浙闽界岱岭隧道按0.5座计),全线设鳌江、龙港、钱库、龙沙、马站等一般式互通立交5处,另预留芦浦互通1处;设管理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与马站互通合建),停车区1处(与鳌江互通合建),养护工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5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安全及服务等设施;同步建设鳌江互通连接线5.584km。本项目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33.5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6.75m),桥梁宽度为33.0m(分离式桥梁宽度为16.25m),隧道照明计算行车速度80km/h,隧道建筑限界宽度为14.5m。鳌江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 km/h,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2.25m),桥梁宽度为24.0m(分离式桥梁宽度为11.75m),隧道照明计算行车速度80km/h,隧道建筑限界宽度为10.25m。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路面标准轴载BZZ-100,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300,抗震烈度Ⅵ度。本次招标范围:第LM01施工标段:主线K318+200~YK353+640(ZK353+630)段和鳌江互通连接线LKO+000~LYK5+584(LZK5+567.8)段的路面、预埋管道等工程的施工,主线全长35.445km,连接线全长5.584km。第LM02施工标段:主线YK353+640(ZK353+630)~K375+031段的路面、预埋管道等工程的施工,主线全长21.410km。第LM01、LM02施工标段对应概算金额约为55648.3427万元。2.2本次招标设2个施工标段(即第LM01、LM02施工标段)第LM01施工标段:主线K318+200~YK353+640(ZK353+630)段和鳌江互通连接线LKO+000~LYK5+584(LZK5+567.8)段,主线全长35.445km,连接线全长5.584km。主要内容为:主线、互通区及连接线路面(含底基层、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收费站水泥混凝土路面(含底基层、基层水泥稳定碎石);隧道、桥面、搭板(沥青面层);中央分隔带;路肩;超高段路面排水设置;伸缩缝;预埋管道以及修筑路面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第LM02施工标段:主线YK353+640(ZK353+630)~K375+031段,主线全长21.410km。主要内容为:主线及互通区(含底基层、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收费站水泥混凝土路面(含底基层、基层水泥稳定碎石);隧道、桥面、搭板(沥青面层);中央分隔带;路肩;超高段路面排水设置;伸缩缝;预埋管道以及修筑路面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说明本次的建设地点、规模、技术标准、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主要结构形式、概算造价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2]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8年02月09日至2018年02月22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02月22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8年02月26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4]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3日 13: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有,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商务楼 | 地址: | 上海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之俊大厦5楼 |
邮政编码: | 325000 | 邮政编码: | 200030 |
许工 | 联系人: | 金先生 | |
0577-68880702 | 电话: | 18248502823 | |
传真: | 0577-68896007 | 传真: | 0571-86812099 |
日期: | 2018年2月6日 | ||
[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2]投标人企业资质属于下列资质之一的,应满足本款要求:a、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b、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c、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d、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f: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通信系统工程分项资质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收费系统工程分项资质、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在原资质过渡期结束2016年12月31日以后不做要求)。
[3]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4]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