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0724-1700B11N4377
公告名称:
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英德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分类:
项目负责人:
张帆 020-37860605
公布日期:
2018-2-9
项目内容:
根据英发改资[2017]127号批准,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英德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对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英德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英德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英华居委一区小学南侧。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1888.11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48435.84平方米,医院首期用地面积36326.88平方米,预留储备用地面积12108.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22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600平方米,主要为医院各功能用房;地下建筑面积10640平方米(含人防面积7080㎡),主要为地下停车库和设备用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栋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共15层,其中裙楼5层,局部6层,建筑面积51400平方米)、1栋周转综合楼(6层,局部3层,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和1座污水处理用房(单层,建筑面积240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室外绿化和道路广场。
四、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广东省财政资金11700万元,清远市财政资金3150万元,英德市财政资金32339.00万元)。
五、招标监督机构: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服务内容:
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 招标控制价: 268 万元。
3.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英德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的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计工作,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律支持(委托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七、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约定完成全部咨询服务工作为止。
八、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最近六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资料;
5. 投标人由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投资额等于或大于5亿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
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上述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9. 投标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提交由公司、企业所在地所属检察-院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本工程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九、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发售和报名时间:
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2 月 9 日~2018年 2 月 14 日。
2.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8年2 月 9 日至2018年 2 月 14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和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4.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加盖公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英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英德市东华镇大镇街镇中路17号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英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十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十年的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开始计算期限)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没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或设计服务的;
⑵与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或设计服务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⑶与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或设计服务相互控股或参股或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⑷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⑸被责令停业的;
⑹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东省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