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高效节水项目2018年度工程四标段 (PE管及滴灌带)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2018SL-08-04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九原区高效节水项目2018年度工程已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包水发[2018]10号,招标人(项目法人)为九原区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包头市九原区高效节水项目2018年度工程四标段(PE管及滴灌带) 2、建设地点:九原区哈业胡同镇、阿嘎如泰苏木、麻池镇和萨如拉街道办事处。 3、建设规模和内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91万亩,全部为滴灌。 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招标范围:采购(PE软管、滴灌带及其他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PE管材或滴灌带专业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必须持有本标段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检验报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 3、报名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4、报名时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本标段所需货物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检验报告; (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获取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2.内蒙古招标投标网、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5.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九原区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明燕 武林 电 话:0472-5110078 传 真:0472-5110079
2018年2月9日 |
| 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无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 无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