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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哈尔滨机场安检宿舍及业务用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哈尔滨市哈尔滨机场安检宿舍及业务用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备案编号:SG0100G18016招标编号:HTC-1830171. 招标条件哈尔滨市哈尔滨机场安检宿舍及业务用房项目已由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下发的首都机场[2017]159

哈尔滨市哈尔滨机场安检宿舍及业务用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SG0100G18016

招标编号HTC-183017

1. 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哈尔滨机场安检宿舍及业务用房项目已由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下发的首都机场[2017]1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哈尔滨市哈尔滨机场安检宿舍及业务用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哈尔滨机场安检宿舍及业务用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内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7632.75平方米

2.4土建及安装工程计划工期:

138日历天,2018年4月15日-2018年8月31日。

总承包施工服务期:200日历天,2018年4月15日-2018年10月3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哈尔滨市哈尔滨机场安检宿舍及业务用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7项目概况:新建2栋安检宿舍及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27632.75平方米,其中地上21610.26平方米、地下6022.49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23.4米,为地上7层,地下1层。工程包括土建、供水、排水、供暖、供电、弱电、消防、安装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哈尔滨市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需说明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

8) 最近年度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省外投标人提供《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原件,承诺书自行出具,具体内容及格式自定,但是需体现最近年度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等;省内投标人以企业信用评价书或参照省外投标人出具《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原件为准。】。

9)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3年内(以判决时间为准)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下同)。

10)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2015年11-2017年12月30日内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在国内实施的1项单项合同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有效合同原件为准,同时提供中标网页公示截图及具体网址,网页须为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政府有形建筑市场。时间以有效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或有效合同中需体现上述类似项目业绩的全部要求内容,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015年11-2017年12月30日内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在国内实施的1项单项合同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有效合同原件为准,同时提供中标网页公示截图及具体网址,网页须为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政府有形建筑市场。时间以有效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或有效合同中需体现上述类似项目业绩的全部要求内容,否则不予认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各级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完成上报,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其他要求:

3.6.1哈市清欠办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证明”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3.6.2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委派其他人,项目经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活动。

3.6.3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将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投标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不予登记。

评委会评标时将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投标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将查询中标人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中标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3年内(以判决时间为准)有行贿受贿记录(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下同),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9日至2018年2月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进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符合邮购招标文件条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3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特殊注明不提供原件的以特殊注明为准)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来获取招标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来获取招标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资质证书;

3)营业执照;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哈市清欠办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证明”;

7)《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或截图(外省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

8)要求的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业绩证明资料;

9)企业业绩要求的中标网页公示截图及具体网址,中标通知书和有效合同等资料;

10)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安全考核证书);

11)投标企业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请在黑龙江省招标公司网站(<http://www.hljtendering.com.cn/>)下载】;

12)投标人提供隶属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详实的组织架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不存在以上情况,也需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黑龙江工程招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8080>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其他

7.1各投标人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须进行"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以下拟派人员均为最低配置,如低于该标准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经理(建造师)1 人、施工员(工长)不少于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3人。提供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要求提供的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

投标人在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学敏 

电话:0451-8775306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

邮编:150090

联系人:孙玉宝

电话:0451-82364724

传真:0451-82364719

电子邮件:bidding@126.com

网址:www.hljtender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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