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翔县林业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翔法开署贷款项目(文化遗产保护部分)可研编制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翔法开署贷款项目(文化遗产保护部分)可研编制
二、采购项目编号:SXZJH201801-1CG
三、采购人名称:凤翔县林业局
地址:凤翔县城关镇南环路4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胡少军
联系方式:0917-728196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宝鸡国际中心6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冯云瑞
联系方式:0917-341581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法开署贷款项目(文化遗产保护部分)可研编制
采购预算:60万元整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
2、投标单位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企业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6、企业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
7、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近三年内(2015年1月起至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注: 1、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恕不退还。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22日(每天0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宝鸡国际中心6楼 九、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2月26日(每天0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
2、发售地点: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宝鸡国际中心6楼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14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18年3月14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宝鸡国际中心6楼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
2、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日。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