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县芙蓉棚户区改造东边山点小区内外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嘉禾县芙蓉棚户区改造东边山点小区内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以 嘉发改【2016】135号、嘉发改批【2017】75号文、嘉发改批【2017】365号文 批准建设,以 嘉招核[2018]08号文 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辅助资金及自筹 。招标人为 嘉禾县塘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禾县芙蓉棚户区改造东边山点小区内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嘉禾县塘村镇东边山村
2.3 规 模:原道路改造长1280米,宽3-5米,配套道路建设排水、照明、绿化等设施,上级投资495.5万元
2.4 工期要求: 15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小区内外配套基础设施含电气工程、绿化工程、铺装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的施工;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3.4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同上);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执行,且施工项目部人员必须为诚信手册备案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即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等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单位、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及郴建发[2017]3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18年03月13日17时00分,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时间为准。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02 月 09 日上午09:00起至2018年3月1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不交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将被拒绝)。
7.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2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踏勘现场
本项目由招标人统一组织到现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时间:2018年 2月 14 日 15时00分,投标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地点:嘉禾县塘村镇东边山村。联系人:周圣红;联系电话:15886500302。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形式:纸质标书。
9.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03月14日10时00分 ,(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74室第十一开标室)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4投标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嘉禾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5-6648316。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禾县塘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嘉禾县塘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雷波 周圣红
电 话:13875537378 158865003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驻郴地址:郴州市郴资大道望仙小区(王仙岭生态公园对面)22栋202室
联 系 人:周海平、肖文娟
电 话:0735-2356596/15673820066、1887356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