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七里店新型农村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
安置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6301000076000421)
1、招标条件
本乐都区七里店新型农村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2017)363号文(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现委托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乐都区七里店
(2)招标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29490平方米,总建筑规模167771.42平方米,涉及芦花乡、马营乡、马厂乡、城台乡、中岭乡、李家乡、寿乐镇等乡镇的1890户农户,能满足6048人安居,其中建档立卡户住房建筑面积一人户不超过25㎡,二人户不超过50㎡,三人及以上户不超过80㎡;配套建设商业及公共服务、围墙、大门、水、电、路、污水雨水、绿化、照明等附属设施。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00421001001
标段名称:乐都区七里店新型农村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
发包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29490平方米,总建筑规模167771.42平方米,涉及芦花乡、马营乡、马厂乡、城台乡、中岭乡、李家乡、寿乐镇等乡镇的1890户农户,能满足6048人安居,其中建档立卡户住房建筑面积一人户不超过25㎡,二人户不超过50㎡,三人及以上户不超过80㎡;配套建设商业及公共服务、围墙、大门、水、电、路、污水雨水、绿化、照明等附属设施。
计划工期:36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1、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须提供2014年至今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须提供2014年度-2016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7、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
8、省外投标人须提供进青备案;
9、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附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12日至2018年02月23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城中区城南南京路45号龙田大厦5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05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09728391
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城南南京路45号龙田大厦五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597120106
2018年0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