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局2018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中小修项目-更换窗户及卫生间改造施工框架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BTGD2018-0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包头供电局2018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中小修项目-更换窗户及卫生间改造施工框架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相关开、评标工作。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包头供电局2018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中小修项目-更换窗户及卫生间改造施工框架招标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
更换窗户及卫生间改造等中小修项目;
3、入围家数:入围五家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供应商;
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参加本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有有效的二维码,否则证明无效,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的证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时间:2018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待。
5.2报名地点: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西11层)。
5.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6)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B、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付。
5.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5.5有效报名的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款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5.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7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西11层)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截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4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产权交易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联系人:李剑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企管处
联系人:吴伊军
联系电话:0472-3657651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纪委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472-365224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西11层
传真:0472-5110079
电子邮箱nmghtzbdl@163.com
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0472-5110078 18747421800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2018年2月11日
附件1:招标公告-机关事务中心(中小修)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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