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销售(标段二:12万吨细灰销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销售(标段二:12万吨细灰销售),招标文件编号:HB-170202-055。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销售标段二:12万吨细灰销售。
合同期限:2018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14日。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采购粉煤灰的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业主联系方式等,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每年度的购灰量不得低于5万吨。
3.3 投标人须具有符合交通、运管等有关规定的运输车辆,具有30吨以上粉煤灰装罐车辆,并提供本公司名下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或长期租用合同(至2019年3月15日前在合同有效期内),并提供车辆明细表。
3.4 投标人须满足粉煤灰储存场地面积大于30亩或储灰仓大于5万吨以上的中转库容要求,提供粉煤灰存储罐(自建或租赁均可)的总储存量证明材料(自建存储罐须提供地址及相关证明,租赁存储罐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
3.5 投标人应提供为本项目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等行为;
(3)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4)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股东为同一单位(自然人)的两家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详询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4.2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3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发送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及出资信息(复印件)、车辆证明、场地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资料(应提供合同、相关证明、业主联系方式等,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4)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它资料。
5.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2月12日至2018年0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5.3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16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祥和大街2666
邮 编:054000
联 系 人:桑云福
电 话:0319-20978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西路486号
邮 编:050081
联 系 人:阎子立、赵露伟
电 话:0311-83086977、18632175359
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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