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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2017年度垦造水田项目设计采购 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廉江市2017年度垦造水田项目已由廉江市国土资源局、廉江市农业局、廉江市财政局以廉国土资〔2017〕39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廉江市土地开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其改造面积8346亩,详见附表《2017年度廉江市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情况汇总表》。 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包括2017年度廉江市安铺镇珠盘海村、老马村等两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2017年度廉江市车板镇南垌村、名教村、车板村、龙眼根村、龙塘村等五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2017年度廉江市高桥镇平垌村、大埇村、红寨村等三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2017年度廉江市横山镇峥角溪村、青塘村、排里村、西山村、央村村等五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2017年度廉江市石城镇石头岭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2017年度廉江市石颈镇鹿根垌村、东埇村等二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2017年度廉江市石岭镇中山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2017年度廉江市新民镇朗塘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2017年度廉江市营仔镇犁头沙村、大山村、北堤村、云峡村等四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共九个独立子项目。 2.2 建设地点:廉江市安铺镇、车板镇、高桥镇、横山镇、石城镇、石颈镇、石岭镇、新民镇、营仔镇。 2.3 建设投资:估算投资总额59978.19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9114.2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46498.4万元、标识设定费39.36万元、项目勘测费697.48万元、土地清查费232.49万元、整理前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243.31万元、设计与预算编制费705.76万元、正射影像采集及上图入库费697.48万元(最终各项费用以财政部门的审核为准)。建设资金先由中标单位解决。项目完工验收确认后,市政府按需使用垦造水田指标数量按财政结算价支付垦造水田经费给中标单位。 2.4 招标模式:本项目招标采用勘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2.5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及招标人委托的其它工作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5.1设计工作内容 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勘测、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相关部门专家的审查(核)论证。 本项目必须按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限额设计,确保工程预算不突破立项时的投资概算。 2.5.2工程施工内容 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编制竣工资料等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合同为准。 投标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投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2.6 工期要求 2.6.1 勘测设计工期:合计6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勘测设计方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阶段成果,报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不计算。 2.6.2 施工工期:合计30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投标人送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证书)或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土地规划等级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农业工程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在同一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土地整治或相关专业(土壤、环保、水利等)高级职称,且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3.5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土地整治或相关专业(土壤、环保、水利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土地整治或相关专业(土壤、环保、水利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3.7 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3.8信誉要求(企业状况): 3.8.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3.8.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无论在任何地方,未被县(区)级或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8.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企业注册地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期限为覆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足三个月的则为自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9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3日的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一式二份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由牵头单位出具): (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7款中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企业注册地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5)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提交)。投标人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注: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应按要求提交以上报名资料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报名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2、投标人对以上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广东建设报》发布。 6. 投标经济补偿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7. 确定投标人的办法凡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必须资料的报名人均可成为投标人。 8. 联系方式招标人:廉江市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 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9-6612019电 话:15816086992 2018 年 2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