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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威威酒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工程
招标公告
工程交易编号:4201817
1. 招标条件
本化州市威威酒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化发改审【2016】1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化州市威威酒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建设单位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化州市威威酒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既具备条件又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EPC总承包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化州市鉴江开发区石龙路东侧(化州市橘山市场)。
2.2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为3332㎡,建筑层数为9层,首层商业建筑面积为336㎡,二至九层住宅建筑面积为2996㎡。
2.3 建设工期为: 209 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 10 日历天;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9 日历天。(注:本工程勘察和设计同步实施。)
2.4 招标范围:中标人负责化州市威威酒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工程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 ①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②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3.4 广东省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企业在中标后28天之内到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不多于3个,可由不同的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的时间:2018年02月12日。投标人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网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注意事项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数字证书登陆“建设工程答疑系统”(登陆口在门户网站左侧栏目)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6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化州市橘城北路500号);在开标签到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相关事宜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7.2 对于本工程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化州市威威酒业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建设农场桂冲路1-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0668-7359219
招标代理人: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油城九路1号大院名雅花园首层74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话:0668-2819158
化州市威威酒业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