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道三省坡44MW风电场项目
风机塔筒法兰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8年2月12日
招标编号:HB-171211-008
1.招标条件
湖南通道三省坡44MW风电场项目,招标人为:通道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由通道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通发改能源【2015】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或外部融资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80%:2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所需风机塔筒法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为: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
本次招标设备为:风机塔筒法兰
2.招标范围
(1) 1.7-103 80m法兰 5套
(2) 1.7-103 91m法兰 6套
(3) 2.3-116 80m法兰 1套
(4) 2.3-116 94m法兰 10套
具体供货范围及参数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技术部分。
交货时间:2018年6月30日前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和批次以招标人传真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湖南通道三省坡44MW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 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500台(套)风电场运行业绩。(合同复印件为准)。(3)具有与本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涉及诉讼及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4提供国际或国家级权威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投标同等或以上规格技术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3.5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必须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3.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同类产品在电网系统内无不良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 12日—2018年2月 26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河北省成套招标办公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格文件要求中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ggzy.cn/),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确认,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已经进行资格确认的方可按相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4.4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访问“E招冀成”官方网站(http://www.hebeibidding.com),进入投标人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后提交审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3 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所有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联系
招标人:通道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8楼
联系人:杜光
电话:0311-855186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08室(石家庄市41中西邻)
联系人: 王萌王宁
电话/传真:0311—83086818、18632196838
电子邮件:hbxt68@163.com
开户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账号:63712010200479
行号:3131210063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