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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星之光南岸文体市场平房加固及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星之光南岸文体市场平房加固及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批复文号2018-440103-50-03-000653批复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
项目名称 星之光南岸文体市场平房加固及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批复文号 2018-440103-50-03-000653
批复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星之光南岸文体市场平房加固及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103-50-03-000653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现对星之光南岸文体市场平房加固及改造工程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星之光南岸文体市场平房加固及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370696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020-3400327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157632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44号。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装修面积约2300平方米。本次装修为仓库瓦屋面修缮及相关修复工程、结构加固补强,消防工程及消防验收(消防验收是指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临铺建设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结构加固补强工程项目、
消防工程及消防验收。(具体以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397153.91元。(其中:装修工程2921193.20元,占45.66%;加固工程3153722.94元,占49.30%;消防工程322237.77元,占5.04%)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3月7日15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3月7日14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3月7日15时00分,第2开标室。
3、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8年3月7日15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3月7日16时00分,第2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18年3月9日10时00分,第5开标室。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2、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 12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担保须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投标担保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1点要求递交资料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注:参加投标报名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1)、(2)、(3)所述专业承包资质: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2)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包括结构补强);(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3、若资料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企业库内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3706960
地址:广州市西湖路12号广州百货大厦2407室工程部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参加 项目的投标,甲乙双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关系
甲乙双方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联合体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方作为主办单位,乙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双方愿对投标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自觉履行标书规定。
甲方负责与招标人联系,联合体各方一致授权委托甲方负责投标工程的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工作;甲方在投标、合同谈判及施工过程中所签署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事项,联合体各方均予承认,并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双方责权
1、甲方负责 施工,并确保相关项目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负责 施工,并确保相关项目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若本项目中标,甲乙双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4、双方参与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的现场管理。
5、甲方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甲方接受到属乙方的工程款,应当在工程款到达甲方的账户当天拔付给乙方。
6、甲乙双方在项目合作中必须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双方优质高效地完成各自施工的项目,承担各自施工项目的一切责任。
7、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
三、协议份数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贰份用于投标报名和投标文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备注:投标单位可根据联合体成员个数及责任扩展《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相关附件星之光南岸文体市场平房加固及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20180126).doc
发布人 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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