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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远市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清远市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 批复文号清发改资[2015]131号批复单位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清远市城市供水
项目名称 清远市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
批复文号 清发改资[2015]131号
批复单位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清远市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根据清发改资[2015]13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远市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

二、 招标单位: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3769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八号之9七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84438

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十号楼3层09号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投诉电话:0763-3370322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清远大道、环城东路、人民东路、清辉中路、站前路

四、项目概况:工程费约1.33亿元;在清辉中路新建DN1000供水管约650米,在人民东路新建DN1400供水管约4400米、在环城东路新建DN1400供水管约3700米(其中含过北江沉管)、新建DN2000供水管约900米,在清远大道新建DN2200供水管约1500米,在站前路新建DN2200供水管约500米。包含苗木迁移及绿化恢复工程、车行道拆除及修复、人行道(彩色透水沥青砼)拆除及修复、雨水口、雨水管、箱涵拆除恢复、道路照明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33458516.79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人民币3256316.85元、暂列金额:人民币9469425.00元)。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加密完整上传。

3、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时,必须登记录入1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2016]27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出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十、开标前,投标人须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 500 元,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一、本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人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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