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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坑渗滤液处理厂400t/d扩容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4400000707000295)
项目名称:李坑渗滤液处理厂400t/d扩容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M4400000707000295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永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欢迎具备承担本能力的单位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 项目概况:
李坑渗滤液处理厂建筑面积约7200m2,现状情况:原渗滤液处理厂设计处理量800t/d (年处理约25万吨),采用UASB(停运)+MBR(4×10t/h管式超滤)+DTRO(2×400t/d)工艺处理,目前系统处理焚烧厂400t/d渗滤液,DTRO回收率74%。因接收处理800t/d填埋场老龄渗滤液以及焚烧厂产生400t/d渗滤液,需在现有设备基础上对李坑渗滤液处理厂生化处理部分改造为处理渗滤液1200t/d以上,以及膜处理部分扩容改造。本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处理1200 t/d渗滤液,系统整体回收率达到75%以上;RO产水量大于900t/d,其中新增RO.产水量不少于300t/d;要保证进RO水量不低于1200t/d;原DTRO视运行情况再考虑改造。RO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 GB/T 18920-2002 表1中标准。
二、 招标范围:
李坑渗滤液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包括自初步设计起至渗滤液处理厂试运行及验收,且质量保证期满为止建设1200t/d(含原800t/d)渗滤液处理厂的所有工作,工程设计、原系统改造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调试期1个月,调试期发生的除电费和药剂费外的其它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试运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配合第三方验收等所有内容、及调试合格后移交给招标人,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应验收。
工艺要求:利用原有渗滤液处理厂系统进行改造,满足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 GB/T 18920-2002 表1中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
三、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不超过90日历天。详细施工关键节点以合同为准。
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李坑渗滤液处理厂。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办过400t/d生活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业绩【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4. 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担任过同类工艺项目设计负责人;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参与投标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2个。在联合体协议内容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责任、义务。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
6. 投标人承诺在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附件1格式提供承诺函)。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承诺函”,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3)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的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投标的;
(5)投标人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生产等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 已报名并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注: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含澄清文件、答疑纪要等)所述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2月2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招标五部
注:购买时请携带以下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及报名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按招标公告“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序号2-4项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列明牵头人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联合体协议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原件备查);
5)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
注: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含相关核查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六、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联系人:胡军红,联系电话:13760775865。
七、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价格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代表于2018年3月6日上午9:00时~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到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会议室。招标人不接受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3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会议室进行开标,投标人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十一、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民营经济报》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招标人:广州永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020-36150165-8301
监管单位: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1238(双号)C塔6、7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吕小姐、陈先生
电话:020-83543314,83543324
传真:020-83546050
E-MAIL:moshangcao5@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帐 号:3602000109000326441
(注:以上账户仅用于接收投标人缴纳的标书费或服务费)
广州永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3日
附件1:
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致:广州永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
若招标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 期:2018年月日
附件2:
公平竞争承诺书
(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本公司郑重承诺:
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李坑渗滤液处理厂400t/d扩容改造项目(招标编号:M4400000707000295)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成员一、联合体成员二(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李坑渗滤液处理厂400t/d扩容改造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盖章、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设计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的设计部分工作;施工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施工建设工作,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其自行协定。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
成员一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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