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橡胶一厂南厂区改造项目设计 。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道昌岗西路8号自编13号 。 1.2.3 工程范围:橡胶一厂南厂区改造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位于海珠区昌岗西路8号,属广纸片区北部,建筑面积39908.06平方米,占地面积约2.66万平方米。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8173.2平方米,最高建筑物的高度为32米,主要用途为办公楼及其他配套用房。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及深化、修建性详细规划、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及防排烟、电气、天燃气、防雷、设计(含建筑、结构、电气专业)、园林景观设计、综合管网、园区环境工程(含构筑物、道路、室外停车场、路灯、围墙、广场等)、食堂、研发实验室、重点部位的精装修设计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项目设计及优化、编制工程概算等以及招标配合、配合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施工期间设计单位需要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等。(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2017-440105-70-03-014033 。 1.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13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橡胶一厂南厂区改造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位于海珠区昌岗西路8号,属广纸片区北部,建筑面积39908.06平方米,占地面积约2.66万平方米。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8173.2平方米,最高建筑物的高度为32米,主要用途为办公楼及其他配套用房。a.概念规划方案和单体建筑方案的设计项目如下:22栋建筑物、门卫室及主大门(含标识、绿化景观效果)、门卫室及次大门(含标识、绿化景观效果)、中心景观区、停车场、园区鸟瞰图,效果图等;b.施工图设计范围具体如下:包含22栋建筑物(包含门卫房、高低压配电 房、水泵房、食堂厨房等 )、主门口、次门口、园区景观绿化、园区道路、标识工程等。详见《橡胶一厂南厂区改造项目设计技术规格书》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市瓷公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并可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查询档案信息。(提供网页打印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委派的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委派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职称或高级以上职称;委派的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职称或高级以上职称;委派的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职称或高级以上职称;委派的动力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职称或高级以上职称。) 1.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含本日):2018年 2 月 22 日至2018年 2 月 28 日的上午 09 :30 ~ 11:30 ,下午 14:00 ~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售招标文件不少于5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30天。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凭证。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请各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请各投标人自行考察 。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7.35万元,最终设计费用按实际结算造价为准。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本项目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设计工期:在设计前提资料齐备的条件下,10天内提交总平面布置图及各单体概念方案供评选,收到评选意见后7天内完成单体建筑方案深化设计并提交供评选,每次根据意见修改设计方案的时间不超过5天,直至最终选定设计方案;方案选定后1周内提交全部设计方案图。 方案设计甲方通过后7天提交单体报建图、单体建筑平面图、立面方案图,10天内提交各专业方案图,30天内完成全部专业施工图图纸。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9.7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9.8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万力嘉洋创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工,电话:020-34078665,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道昌岗西路8号自编13号。 1.9.9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万力嘉洋创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285、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道昌岗西路8号自编13号 1.10.3 联系人:周工 1.10.4 电话(手机)号码: 020-34078665 1.10.5 传真号码:020-84263801 1.10.6 电子邮箱:shaihaifhjafh@qq.com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650、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室 1.11.3 联系人: 李杨 1.11.4 电话(手机)号码:020-37205877 1.11.5 传真号码:020-61371983 1.11.6 电子邮箱:gzsk2006@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310、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89885682 1.13.4 传真号码:/ 1.13.5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