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名称:云南石化2018年度公用工程用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
招标编号:ZY17-SY26-WZ024
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受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就云南石化2018年度公用工程用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相应准入产品范围内的制造商或贸易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审查准入为本次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参与此次投标。
1、基本情况
1.1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审批、核准手续,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1.2 招标产品范围:2018年度云南石化公用工程部污水处理场、循环水等所需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数量55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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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及描述 |
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 |
预估采购数量 t |
使用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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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氯化铝 工业一级 液态 10% |
GB/T 22627-2014 |
550 |
污水处理场250t; 循环水300t |
1.3 实施或交货地点:云南省安宁市草铺镇云南石化指定储罐。
1.4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1.5 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
1.6 资格要求:
1.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2 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的制造商或贸易商,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分类编码17021236)一致;
1.6.3 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1份及以上(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
1.6.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产品在近三年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未造成生产波动或不按时供货现象。(须提供书面承诺)。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
2. 招标文件获取
2.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在线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报名。
2.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4日至 2018年2月26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6 时 00 分,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电汇凭证及购买标书的附件扫描发送至邮箱syzb03@cnpc.com.cn,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付款方式:从潜在投标人账户电汇至指定账户(汇款单备注栏注明:ZY17-SY26-WZ024标书费)。不接受汇票、支票和现金及以个人名义其他方式汇款。
2.3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3. 递交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3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
3.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畹东路8号中国石油大厦201会议室,(不在草铺镇云南石化厂区内),方式为现场送达。
3.3投标截标时间见4.1,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4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4. 开标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3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畹东路8号中国石油大厦201会议室(不在草铺镇云南石化厂区内)。
5.其它 :
5.1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5.2银行信息(供标书费汇款及提交投标保证金用)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行 号:
银行帐号:3301009109249067639
汇款附言:ZY17-SY26-WZ024投保金
6.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畹东路8号中国石油大厦201会议室
邮 编:650300
联 系 人: 季青山
电 话:0871-66395992、0871-68518644
电子邮件:syzb03@cnpc.com.cn
招 标 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安宁市 邮 编:650300
联 系 人:肖惠玲
电 话:0871-68518030 、18788175727
技术支持团队:
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