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建设项目-焊装车间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粤发改产业[2011]1609号、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6]23号、穗南国土建用字[2015]第002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现对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建设项目-焊装车间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建设项目-焊装车间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0-39398725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1591595922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项目审批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20-3991064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沙路以南,黄阁东一路以西,鸡谷山路以北的地块
四、项目概况:焊装扩建车间单体总建筑面积为22201m2,单跨跨度28米,主体为普通钢结构,主体厂房采用普通钢结构排架体系,承重屋盖采用薄壁型钢有檩体系。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
(2)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包含土建、机电安装、暖通动力设备、消防、给排水、白蚁防治等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桩,基础,地坪,地坑,窗?百叶设置、耐磨地坪面层、钢构、屋面、外壁、隔墙、防火涂料、柱/梁涂装,柱编号标记.钢构用基础螺栓开孔、防雷工事、接地板(埋设/钢构连接)、接地电阻测量/报告、白蚁工事、排烟窗设置、工厂卫生间、卫生器具、卫生间基础,卫生间埋设管道及内装工事,化糞池(含泵的采购安装)、平开门、工业门、快速卷帘门的的采购设置、消防设备、管线、暖通动力设备、管线低压干线,低压干线用线槽,分电柜,照明器具,照明工事,监控?广播?消防用弱电桥架、IT通信电缆桥架的支架,车间内紧急电源工事、各种设备动力柜,送排风机(含消防排烟风机),空调冷凝水埋设管道、厂房及辅房内各种架空埋地管道敷设、管道管线开口及墙面安装设备用开口设置及收尾.天车用承轨梁,各种管道到外网主管的接续;新旧厂房、管道驳接,卫生间移设,厂房区域范围内道路凿除等;
2、本次施工沿施工作业区四面围蔽(满足南沙区政府最新的围蔽要求),另投标单位须自行对现场进行勘察充分考虑风险,投标时进行考虑纳入总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答疑纪要。
(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9534567.2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3644669.44元,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1598471.84 元,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8 年 2 月
15 日至2018 年 3 月 8 日 12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 年 3 月 8 日 10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8 日 12 时 00 分。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开标时间:2018 年 3
月 9 日 9 时
0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
(3)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4)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②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5) 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6、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投标人已按本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39398725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黄阁段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投标人务必确保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如经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罚,视情形取消投标人1-3年内参加南沙开发区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6.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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