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南湾湖土地开发项目(三期)施工招标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P27, 6、“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投标人信用档案和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价的为准,并同时提供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或官网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资料,否则不予计分。修改为:6、“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投标人信用档案和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价的或各省、市(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发布的文件依据为准;须在当地建设官方网站上统一公布(提供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并同时提供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官网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资料,否则不予计分。
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2月2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648042122@qq.com邮箱。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或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益阳市大通湖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