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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联通塔城分公司运维日常维护修理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用于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本为2018年中国联通塔城分公司运维日常维护修理项目,招标编号:TC189H0YQ,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



招标公告(用于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本为2018年中国联通塔城分公司运维日常维护修理项目,招标编号:TC189H0YQ,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对塔城地区下属的,塔城市,额敏县,裕民县,托里县的基站站房维修、铁塔天馈调整、基站配套维护、铁塔检修维护、基站空调维护等工作。

1.1.1项目预估算金额:30万元(不含税)

1.1.2质量标准:合格

1.1.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项目实施时间要求以订单或施工委托书为准。

1.1.4技术标准要求:技术要求详见相关施工规范;

1.1.5 实施地域:新疆塔城

1.1.6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份额


预估算金额
(万元)


区域




份额1


55%


16.5


塔城市,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




份额2


30%


9


塔城市,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




份额3


15%


4.5


塔城市,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




合计


100%


30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份额数为 1 个,不允许中标人非法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本项目报名不足4家则不予开标。

1.4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建设厅或地市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2.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2.3.1 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50万元及以上业绩;

2.3.2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须包括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等,要求能体现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框架协议须附上相应订单,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本项目要求至少提供一名项目经理(具有中级职称)、一名专职安全员。投标人须提供以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缴费周期大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2.5.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2016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2 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2.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6.1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2.6.2近年内在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9其他要求:

2.9.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的监理人;

(4)为本的代建人;

(5)为本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9.3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塔城联通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2月22日10时30分至2018年02月27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报名时提供的IPASS项目联系人账号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 )上进行下载。

4.1.2.1 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操作如下: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
)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支付方式选择现金支付。投标人上传至电子平台的购标资料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需在当日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或汇款缴纳标书款。不交缴纳标书款不予审核通过,缴费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资质证明文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未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上购标成功请勿自行汇款。

4.1.2.2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截止日期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4不能前来现场缴纳标书款的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提交报名后将招标文件费从本单位账户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并将电汇凭证、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1961534096@qq.com ,经确认无误后发出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不能以个人名义汇出)基本账户汇出至: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账 号:5084
0188 0000 0014 6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招标代理编号)招标文件费,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投标人购标资料审核和标书款缴纳完成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审核完成后可自行下载标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报价1份,纸质版文件2套,全套电子U盘1个。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14日11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联通公司四楼圆桌会议室。

注: U盘内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纸质报价文件内容须与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内容保持一致。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14日11 时00分(北京时间)。

5.2.1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及全套电子U盘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2.2 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文件及电子版U盘文件为准。

5.2.3投标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报价及电子版U盘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并对报价进行现场确认。

5.3.1投标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5.1要求的地点递交纸质报价应答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各一份。

5.3.2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文件及电子版U盘文件为准。

5.3.3投标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报价及电子版U盘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 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82255转3转8转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A-1601。(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联通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新疆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

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20楼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991-2935660
13629911267 18599108877

邮箱:1961534096@qq.com

传真:0991-2316230

帐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账 号:5084 0188 0000 0014
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22日





发布单位 :塔城地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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