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一级公路建设电力线路改迁工程(35KV—220KV)设备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G—2018—1--055~057(0651-18020190)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的项目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项目单位所需材料进行询价采购。
2.采购范围
采购编号:HG—2018—1--055(0651-18020190/1)
标包名称: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回民区段一级公路建设电力线路改迁工程(35KV—220KV)设备材料询价采购
货物内容:合成绝缘子、瓷绝缘子
采购编号:HG—2018—1--056(0651-18020190/2)
标包名称: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新城区段一级公路建设电力线路改迁工程(35KV—220KV)设备材料询价采购
货物内容:合成绝缘子、瓷绝缘子
采购编号:HG—2018—1--057(0651-18020190/3)
标包名称: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新城区段一级公路建设电力线路改迁工程(35KV—220KV)设备材料询价采购
货物内容:导线一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供应商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竞标。
3.1供应商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备质量问题。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经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近三年内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1.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
3.1.5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标的产品有效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
3.1.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需要);
3.1.7企业近三年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网同类项目供货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发售询价采购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2月22日到2018年3月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4.2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二部)。
4.3供应商在获取时需对本公告3.1条款中全部资格要求逐项提供有效的原件资料及对应的证明资料一份,证明资料必须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散页、活页不予接收)。证明资料包含原件资料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4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缴纳购买文件款后,即可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4.5询价采购文件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地点。
5.1.1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及询价时间:详见询价响应文件。
5.1.2询价地点: 详见询价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应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询价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上发布询价采购公告,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询价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询价时间等事宜。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74号
联 系 人:崔茂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二部
公司网址:http://www.nmgzb.com/
传 真:0471-3307221
电子邮箱:nmzbd@163.com
联 系 人:陈腾达
联系电话:0471-3281286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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